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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消费金融联合手机店进行骗贷

投诉时间:2017-09-19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我在东莞塘厦花园新街一家手机店参与了手机以旧换新活动,被马上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员与手机店员联合骗贷。当时手机店店员介绍让交200元的旧手机抵押费就可以换取价值2799元的OPPO手机,利益熏心下我在店员的要求下提交了身份证,并提交了银行卡让刷了0.01元。然后店员说是这活动是厂家是为了感谢顾客的支持而做的,为防止一人多次的换取要求进行拍照审核,于是另外一人(后去店家了解,店家说是马上消费的业务员)要求我拿着身份证与他进行合影。合影完毕后要求等待审核。一小时候后,马上消费业务员拿出合同让我签字。我到此时才明白是分期付款,刚开始拒签。该业务员以审核以通过、个人信用等多种理由不给予退还,并拿合同再次与我讲解,说分期付款只付本金2599元(2799元-200元)就行。还够5期就可以一次性还清,中途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再三忽悠后我签字了。我按合同要求还了1850元后,本人要求一次性偿还。在APP查询余款后我惊呆了,居然还要还2662元。原来给我办理的手机本金是3452元。一台2799元的手机分24期,每期264.30元,加上利息费、灵活还款费、管理费、首付费等居然要6543.20元。这跟高利贷有什么区别!就算要收什么乱七八糟的费用也不用收3000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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