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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精神康复医院拒绝暴力倾向精神病患者入院

投诉时间:2017-04-09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辽宁省鞍山市精神康复医院

1993年,我儿子石瑞松患上精神分裂症,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鞍山市精神康复医院度过的。

2016年3月4日,我儿子在精神康复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因该院未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我儿子左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被该院送往鞍山市双山医院住院治疗7天,后转至铁东区骨伤病医院住院治疗3个多月。这期间鞍山市康复医院没派一人慰问我儿病情,陪护我儿也只能家人想办法日、夜轮流,有时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和需要照顾高考孩子的女儿实在抽不出时间,我也得拄拐打车去医院照顾我儿。我也多次找到市康复医院解决我儿摔伤问题,相关录像也看不到我儿怎么摔倒的,市康复医院主管医疗的马院长说你们可以起诉,我们医院有保险,我们听法院的判决赔偿。我78岁,患脑出血后遗症,行动不便。从骨伤医院出院后我陪他住在养老院,照顾他,让他按时吃药,但他根本就不听我的话。担心我儿伤害到养老院的老人,我多次找康复医院的马院长提出想让我儿入院治疗,马院长就是不同意,他说:“我跟康复医院有官司没了结和我儿有腿伤拄双拐就不能入院治疗”。我把事情反映到卫记委,卫计委说他们也不能行政干预,卫记委说康复医院给信访办书面回答是,我儿病情不需要住院治疗。其实我儿子病情非常严重,如果不严重派出所在3月21日又怎能派人带他去医院住院呢?我儿子在养老院根本就不吃药,如果吃药就不至于犯病,我们就是无能为力才将其送往医院,试想一个亲身母亲如果儿子没病,我又怎能舍得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呢?

我问精神康复医院门诊刘主任:“你们所说的家庭病房是怎么回事,刘主任说:“就是我们院方只派人前往喂药,你儿子不吃我们也没有办法,那就需要你们家配合,雇两个人给他绑到床上,然后我们喂药,绑个十天八天,当你儿子病情稳定了就给他松绑”。试想,一个需要绑在床上治疗的患者,难道还不具备住院治疗的条件?4月5日我儿病情越发严重,发病时他对我脑袋一顿乱捶,打的我晕头转向,掐住我的脖子,狠命的掰我患病的左手,我是爬出他的房间的。2017年4月8日早晨,我儿又把我打的满脸鲜血直流,眼睛都要被他抠出来了,养老院院长给我女儿打电话,我女儿打110,派出所了解后也没办法,当天派出所去了三回,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我儿自己也到市康复医院,但那天的值班医院也让家里想办法。我儿在康复医院摔伤,现在康复医院把国家赋予我儿入院治疗的权利给剥夺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我儿有病不能医治,谁来给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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