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
投诉时间:2010-05-28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
我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家长,该学院招收高考200多分的学生,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当时每年有35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校决定留级、(这些被留级的学生家长每人每年又要向学院共同交费专科生8700元×35人,另加生活费等其它开支。),还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对学生留级、退学是学校的权利,但学院在处理学生问题上,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学院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让学生家长长期四处奔波,使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失也不应该。
(1)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大半年不对违规(无任何申请)的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意让学生来回社会和学生宿舍之间,造成误人子弟,并收取费用;
(2)不负责任、违规操作、违规收费:在学生家长无意发现学校违规问题后,学校在明知学生已被留级过、及因学校管理混乱,使该学生大二大半年没有学分的情况下,又决定该学生再次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而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跟读放假后,学校还跟学生家长写信,催交学费和相关费用,(但学生家长不存在欠费),学校还在信中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当学生家长按照信中的要求、交清所有学费和相关费用后,又不到毕业时间,学校就以学分问题(在跟读前、学校已明知学生因学校管理混乱,留级后大半年没有学分,还决定让其跟读),并根据:“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之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退学处理,再次收取费用、(不知是否属于骗取钱财?)久拖不合理退费;
(3)剥夺学生应有的合法权利、侵犯家长的合法权益:在决定学生退学之前不通知学生和家长,更不听取学生和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退学后也不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还拖延通知学生(己被学院决定退学)快一个月的时间,才将学生叫到系办公室,仅用口头通知的方式告诉学生已被学校因学分问题被决定退学,还不给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学生就在跟前,却不让学生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更没有告诉学生被学校决定退学后应有的权利,严重剥夺学生和家长应有的合法权利;学生家长按照规定时间,交清专科三年的全部学费和相关费用,可学校在办理退学、退费时,要按照办理退学手续早晚日期计算,(早一天办理就有多一天的退费,晚一天办理就会少一天的退费,以此推算退费的天数),连拖延退学通知快一个月的时间也不退费,严重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到今天为止学生和家长没有拿到任何退费);
(4)学校严重行政不作为,让学生和家长各方面严重受损:学生和家长在没有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无处申诉,四处奔波,使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失。学生家长经常亲自去学校,在家也经常打电话及给学校写信,要求解决问题。但都得不到合理解决,学校还坚持自己在处理该学生退学退费的问题上没有一点点的错误。但学校也清楚学生遵纪守法、从不与人争斗,除了学习成绩之外、没有其它违法行为,也从未让家长多操心。学校违规大半年不管理学生、学生还在校外到处找活干、很少向家中要钱、学生家长还认为是在学校勤工俭学。当学生家长每次亲自到学校要求合理解决问题、学校跟本不给机会,并互相推诿、敷衍、推卸责任、不实事求是去合理解决问题,学生家长每次找到学校,都被学校以学生家长同学校是同等权利,无权评论学校有无错误和学校不认为有错为由,而得不到任何合理解决;还在学生家长求助过程和反映材料中,无中生有,断章取意,说学生家长所说与事实不符,但又拒绝当面求证对质,没有事实证据想法设法说学生家长在无理取闹和有无理要求,想掩盖违规事实,更不认识在处理该学生退学前后过程中有任何过错;
(5)学校欺下瞒上,欺压学生家长:先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当学生家长多次找到学校时,学校又拒绝退费,特别是学生没有接受教育教学的学费及学生在不正常(学校违规)情况下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不退,又不给予经济资助,更不实事求是去妥善解决问题,后又向学生和家长邮寄只退大三学年80%的退费通知,逾期、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 ,(到今天为止,学生和家长没有收到任何公证提存的通知,后来学校又说是“证据保全公证”, 学校上报处理结果和给学生家长邮寄不合理强迫性退费通知,相隔时间不到一个星期,就有向上向下两个决定,不知为何如此“行政”?不知是否存在欺压学生和家长?);
(6)依据华夏学院所说:“学校依法招生、依法对学生进行处理、处分是法律赋予学校的权利,这种权利行使是否妥当,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作出评判” ,这说明《湖北省教育厅同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欺压学生家长》,因为学生家长经常亲自到湖北省教育厅进行信访、留言,公众诉求,在家写信,电话更多、都被湖北省教育厅推来推去没能合理解决。而华夏学院坚定的说:“对学生进行处理、处分是否妥当,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评判” 。
学院领导所承诺:“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要对武汉理工大学的声誉负责……”,学生家长只要求:“一、即然学生已被学校决定退学,学校就应该退还学生没有接受教育教学和在不正常(学校违规)情况下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二、因学校管理问题和一拖再拖不合理解决问题,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一切损失,学校应负责任” 。学生家长没有无理要求,也没有无理取闹(学校拒绝与学生家长核实违规问题是否属实,说明学生家长所言与事实相符),不要再次强逼学生家长公开向有关学校,领导,部门和媒体监督等公开渠道诉求,请求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及监督部门和媒体监督能查清事实,(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有事实根据,可当面对质,并提供依据证明),让问题能早日得到合理解决。
学生家长(13197151916)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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