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居委会换届选举严重违规 呼吁政府加强监督

投诉时间:2009-10-21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

换届选举严重违规 呼吁政府加强监督
———阳明山庄居委会换届选举违规情况反映材料


我们是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阳明山庄社区的居民。本社区目前正在进行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广大居民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作为居民,我们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市、区政府关于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规定,同时更希望通过真正民主的程序,选举产生真正为本小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
但事实表明,从10月8日至今,阳明山庄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存在严重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程序违规。
根据市政府、区政府以及梅溪湖街道办等关于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选举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推选,也可分居民小组推选。但我们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却违反此规定:在10月8日下午的居民代表、楼栋长、社区党员的会议上,由社区党支部的书记等额提名推荐9位成员候选人,却不向到会代表发放选票,而是采取举手的方式,并且对举手同意、反对或是弃权的票数未分别进行统计和公布,以致于出现根本没几个人举手同意的个别候选人也“被当选”了选委会委员! 会上有几位代表对这种推选方式当场提出了质疑,但会议主持人彭润芝不予理睬。
2、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推选存在暗箱操作。
按规定,每栋的居民代表应当由该栋全体居民或者每户的代表民主推选,选举委员会及其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暗箱操作。但本小区选委会却采取派人上门、一户一票的方式,有的工作人员代写居民代表选票,故意混淆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关系,将某些人所“心仪”的、“听话”的居民作为代表或(和)居民小组长的候选人的姓名写在纸条上或手上,诱导居民作出不真实选择,甚至当有居民想了解原来的居民代表和小组长是谁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居民们无法真正民主推选本栋的居民代表和小组长。具体事实如:37栋的上户工作人员不仅直接填写选票,而且唆使不明真相的居民代写选票;17栋的上户人员明知404号房的居民朱莉莉长期在外居住,并且国庆节前即已赴深圳修养,要三个月才可能回长沙,但该上户人员却不把事实真相告诉居民,反而说朱莉莉最近在家,并说她原来就是17栋的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其实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另有其人),有好几户居民因此被蒙骗,因为他们认为原来的代表和小组长是谁选谁就没错。选委会公布的结果,该栋居民代表为朱莉莉。但朱莉莉现在还在深圳,无法代表居民行驶民主权利。
另外,选委会及其安排的人员在9日晚7:30-9:30大约两个小时的时间,就把本小区1300多户的居民选票发放和收集完成了,其工作效率高得是在让人难以置信!!! 想起去年业主委员会为了将小区的管道煤气置换为天然气,派业委会委员、业主代表上门上户征求意见,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最终也只收集到900来户的书面签名意见!
选委会在9日当晚进行了选票统计,第二天公布了各栋的居民代表名单,但选委会并未将各栋居民代表的得票数以及总票数进行公布。所谓“当选”的41名代表的得票数是否超过该栋居民的过半数,居民们无从知道,选委会也拒绝居民去查询!
选委会如此暗箱操纵的结果就是:有好几位真正关心居民利益和民主权利、敢于谏言的原居民代表,终于“被落选”了!
3、选委会未依法广泛宣传发动。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居民的重大民主政治生活。选举领导机构和选委会应当依法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让广大居民从分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投身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但选委会成立后,只在小区挂了一些横幅、发布了1-5号公告,并没有依法采取“广而告之”的手段和方式,尤其是没有设置专栏张贴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市(区)政府关于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等,没有向选民发放文字宣传资料,使得广大居民对本次换届选举犹如“雾里看花”!不少人糊里糊涂地被人牵着鼻子走!
4、现居委会得任期财务审计结果至今未公布。
按照规定,在换届选举前,区(县)应统一部署对各社区居委会实行任期财务审计。10月10日前,本小区的任期财务审计要完成,但今天已是18日,我们居民还未看到任期财务审计结果。我们非常想知道:现任居委会任期4年,为什么胆敢4年从不公布财务账目?!在省文明社区创建中获得的10万元奖金到哪去了?有人说是用于了出国旅游,我们想知道事实真相!
5、侵犯居民的言论自由。
小区有个QQ群,群内有不少Q友对居委会的工作情况尤其是本次换届选举很关注,在群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不少人认为居委会成员应当由居住在本小区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来担任,有的对现任居委会4年未公开财务账目、公款出国旅游、对业主共有财产违规收费(如以居委会名义在篮球场收费)等发表批评意见。但居委会和支部的人不仅不检讨自己,现居委会主任(也是选委会主任)彭润芝、支部副书记文智敏采取电话方式甚至上门对版主李涛、管理员吴金平、甘露老师等进行威胁,不准在网上谈论换届选举的任何事情,要版主和管理员封杀群里所有有关选举的言论,明目张胆地侵犯宪法赋予给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我们普通居民在想: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居民代表和小组长的推选,都要如此进行违法操纵,并且无耻侵犯宪法赋予给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那么后续更为重大的居委会主任及委员候选人的推选、正式投票选举等,将有可能发生更为严重的暗箱操作。为了使本次换届选举真正做到民主,还“居民自治”之本色,我们强烈呼吁市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向阳明山庄派驻监督小组,让阳明山庄第二届居民委员会能够民主产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我们强烈要求,只有居住在本小区的居民才有资格担任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只有居住在本小区的居民才有资格当选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不在本小区居住的所谓“选民”没有资格担任居委会主任和委员!只有这样,居委会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居民自治”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阳明山庄居民
2009年10月18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