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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冻结微信零钱严重影响生活

投诉时间:2026-06-10

事发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涉及单位: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一、本人在2026年6月9日微信支付账户提示被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2026)川0193执保3514号法律文书冻结,但本人未收到任何电话、短信、纸质文书告知案件信息,系突然的、临时的被冻结微信零钱,该行为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及工作。

二、通过微信提供的联系电话并非法院官方电活,经查询此三个号码被标记为商业营销以及高风险电话 此次冻结疑是催收手段。

四、本人根据提示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等官方网站均无法查询到(2026)川0193执保3514号的文书信息,也无本人的案件记录,也就是说仅凭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的文书编号,就随意跨区违法违规冻结本人微信零钱。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如未能解决,本人将进一步向政务平台,最高法院,12309、12345、12368等有关平台或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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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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