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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仲裁委员会多次随意更换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庭成员,超过结案时限,无视仲裁规则、隐瞒关键证据

投诉时间:2026-05-25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长沙市仲裁委员会

长沙仲裁委员会多次随意更换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庭成员,超过结案时限,无视仲裁规则、隐瞒关键证据

长沙仲裁委员会(2025)长仲字第422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长沙仲裁委员会多次随意更换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庭成员,超过结案时限,无视仲裁规则、隐瞒关键证据,对申请人极度不公平。

1、从立案到裁决,这场仲裁耗时7个多月。仲裁庭在审理期间多次变更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经历了从王俊峰到高向荣再到王俊峰的“三进出”轮换,仲裁员名单反复变动,人员名称甚至出现前后不一致。

2025年8月27日,组庭通知书显示:首席仲裁员王俊峰、仲裁员周金平、曹璟;2025年10月16日,重新组庭通知书:首席仲裁员高向荣、仲裁员黄伟平、曹璟。申请人反映:“申请仲裁选定人王伟平”与通知书上的“黄伟平”不一致。

2025年10月17日,开庭通知书:首席仲裁员高向荣、仲裁员黄伟平、曹璟;2025年10月23日,再次重新组庭通知书:首席仲裁员王俊峰、仲裁员袁伟平、曹璟。首席仲裁员由高向荣突然变回王俊峰,仲裁员由黄伟平变更为袁伟平。

2025年10月24日,延期至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0月27日,再次延期至2025年11月17日。

短短两个月间,首席仲裁员在“王俊峰—高向荣—王俊峰”之间反复变更,仲裁员人选也在起落不定。长沙仲裁委员会在多次变更仲裁庭组成人员时,究竟依据了什么?每一次变更是否有书面说明?这中间是否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长沙仲裁委仲裁[2025]长仲裁字第4224号案件,超过了仲裁仲裁规则四个月结案的规定。

仲裁案件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第一次组庭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徐成香、苏伟代理人收到裁决书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仲裁历时近六个月。超出《仲裁法》及相关仲裁规则对组庭时限规定的事实。

3、对于仲裁结果,两位当事人更是完全不接受,认为提供的相关证据变成了“隐形的翅膀”不翼而飞。

该案最无法回避、最具说服力的违法事实,是仲裁庭在已收到完整付款凭证的前提下,故意遗漏135万元工程尾款,人为切断工程款结算事实,仅仅以望新公司内部的结算审批表作为依据,为望新公司截留款项制造裁判依据。

在该案中,仲裁程序反复变更仲裁员而不作合理说明、被申请人隐瞒2025年实际收款135万元的建设方转账凭证、仲裁庭依照2024年结算审批表否决了2025年的新到账款,  希望仲裁程序遵循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希望仲裁实体依法依规保护真实权利;更希望建筑工程施工挂靠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权益得到法律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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