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介不退定金
投诉时间:2026-04-22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涉及单位: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商家): 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E81QNU8Y
公司注册地址(工商备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鹃路858号奥克斯缤纷广场5号地块1栋2栋、商业及地下室1314、1315、1317、1318房-L081号
近期实际运营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23027
涉事业务员: 自称“李永朋”(签定金协议时用名),收定金的叫曹佳君
涉事房源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商务广场3栋302号房(4号房间)
4月19日,本人因工作来长沙,在小红书平台看到被告发布的一条房源出租信息,内容为“个人转租次卧,房屋为正常合租户型”。基于该信息,本人前往金麓国际商务广场3栋302号房看房。
但现场发现,该房屋并非“次卧”,而是由客厅/餐厅等公共区域违规隔断出来的房间,与被告线上宣传及口头承诺的“正常合租户型”“次卧”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货不对板”。
在看房过程中,被告当场诱导、催促本人签订定金收据,在本人未充分核实房源真实情况、受误导的情况下,向其支付了租房定金1000元。需要指出的是,普通租房定金的合理金额通常为500元以内,1000元明显过高,已超出合理范围。且1000元进入了这个人的私人账户,并未签定金的人一致。
2. 业务员冒用他人名义签名,身份造假
被告业务员在与本人签订定金协议时,自称“李永朋”并以此名义签名,但事后发现其真实姓名为“曹佳君”。使用假名字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本身是一种欺诈行为,导致该定金协议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效力存疑,被告的冒名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和交易公平原则。
3. 发现该房屋为违规隔断房
本人事后进一步核实发现,该房屋存在以下严重问题:房屋为违规隔断房,改变原有房屋结构,一间房除厕所和走廊外隔出多个单间,隔音效果奇差;其拿不出房产证。
我的诉求是,要求李永朋及其公司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人押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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