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通业务员上门推销诱导办理分期合约,解约被索要高额违约金,投诉后拖延处理
投诉时间:2026-03-31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湖南联通
我是湖南联通用户,手机号176****2645,机主姓名袁慧娟。
一、办理经过
2024年6月,联通业务员上门推销,以“免费送光猫、机顶盒、路由器”为由,在我手机上操作办理了一个36个月的合约。办理时,业务员全程未出示任何书面合同,未告知该业务属于贷款性质(支付宝先享,现在还冻结1968元),也未告知提前解约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二、解约受阻
近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约,我前往联通营业厅咨询,被告知需要支付1200多元的违约金才能解约。我认为该违约金条款不合理,因为业务员在办理时未向我说明具体情况。
三、投诉无果
我先后向联通10015集团投诉热线反映此事,但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效处理结果,联通方面拖延处理,无人联系我解决。
四、我的诉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联通业务员上门推销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的诉求是:
1. 解除该36个月合约;
2. 解冻支付宝被冻结的1968元资金;
3. 不得收取任何违约金。
希望贵平台能够帮助协调,督促联通公司尽快处理。如需提供订单截图、冻结记录等证据,可随时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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