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严查长沙市各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建议

投诉时间:2026-02-10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长沙市教育局等

尊敬的长沙市教育局各位领导:您好!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各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日(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可适当延长教学时间,但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月10日)。但是,考虑到某些学校对节假日有关办学行为的规定的执行存在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从2月11日起至3月3日,严格查处长沙市(含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市、浏阳市)各中小学校(包括初三年级、高三年级、高考补习复读学校)执行情况,严禁以任何理由出现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变相补课的行为(包括强制自习以及名义上“自愿”实则强制要求的自习,如有签订所谓的“自愿到校自习/补课/考试申请书”的一律按违规处理)。如有违反有关规定者,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如果有关违规行为出现在国务院规定的春节假期即2月15日至23日期间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也应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理。另外,严格检查各校通知信息中是否有要求学生淡化或摒弃春节意识的行为。众所周知,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对于有要求学生淡化或摒弃春节意识的行为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最后给一个建议:重点检查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博纳第二附属高级中学及其他与上述两校关系较近的学校!长沙市长郡中学经常打着“自愿自习”的名义强制要求学生到校参加自习/集体补课/考试!

望各位领导接纳本人的建议,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谢谢!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