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二中高一教学管理相关情况的反映与建议
投诉时间:2026-01-06
事发地区: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涉及单位:隆回县教育局,隆回二中
尊敬的隆回县教育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关注县域基础教育公平的社会人士,近期留意到隆回二中高一教学管理中的一些情况,本着推动学校规范办学、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初衷,特向贵局反映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恳请予以关注和指导。
一、 高一期末跨校联考安排与政策要求不符
据了解,隆回二中已确定于高一上学期期末组织跨校联考,且计划将此次考试成绩作为班级调整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2025年1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5〕3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面向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高一属于非毕业年级,该校此项考试安排及后续分班依据,均与上述政策要求相悖,不利于基础教育公平环境的构建。
二、 班级编排与师资配置存在失衡现象
隆回二中高一目前设置多个实验班及一个珍珠班,在师资调配中,校内优质师资资源出现明显倾斜——带过优秀毕业班的骨干班主任、竞赛获奖的学科教师,以及专门从外地名校聘请的化学教师,均仅负责实验班教学任务。部分实验班教师虽会到普通班代课,但并未深度参与备课、学情分析、培优补差等核心教学环节,评优评先等机会也存在向实验班倾斜的情况。
同为县域内高中,隆回一中的编班模式值得参考,该校仅设置一个政策实验班,其余班级均实现师资均匀分配、学生成绩均衡划分,真正落实了“均衡编班、均衡配师”的政策要求,保障了全体学生平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
三、 相关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所有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5〕3号):严禁面向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考试结果不得用于分班、排名或资源倾斜。
3. 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要求:普通高中提倡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
四、 恳请与建议
1. 指导隆回二中优化高一期末考务安排,严格落实教基厅〔2025〕3号文件要求,取消跨校联考计划,改为校内学情检测;同时调整班级调整依据,确保方案合规合理。
2. 督促隆回二中参考隆回一中的编班经验,缩减实验班规模,完善师资与学生成绩的均衡分配方案,推动优质教师资源辐射全年级;同步规范评优评先机制,保障评选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
本次反映内容均基于客观事实,盼贵局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县域教育资源均衡分配,为广大学生营造公平的学习成长环境。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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