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胶州市人民法院逾权进行异地民事诉讼

投诉时间:2025-12-23

事发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涉及单位:胶州市人民法院

昨天中午收到胶州市人民法院执保通知书案号(2025)鲁0281执保4828号,随后发现支付账户被冻结,有民事案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本人户籍云南省,常住地在浙江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4条,有借贷合同纠纷的,以原告就被告选择,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所在地进行民事诉讼,所以我对胶州人民法院进行的起诉有异议。要求他们移交案件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受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