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1024民初998号合伙合同纠纷案的紧急举报
投诉时间:2025-12-11
事发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涉及单位:嘉禾县人民法院
举报人:廖满女
被举报人:黄英建
本案原告黄英建,明知道廖满女与本案没真实的法律关系或纠纷,与嘉禾四水治理工程毫无相干。恶意串通嘉禾人民法院,以虚假、虚构的事实伪造证据,来打官司获利,以莫须有捏造虚假事实,无中生有,伪造证据,骗取法院判决裁决及调解。
一、
1、以捏造的虚假事实,无中生有的伪造证据,骗取保险,串通人民法院判决裁决,诬陷廖满女,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已构成侵害廖满女合法权益,构成刑事犯罪。
2、行为当事人原告故意捏造莫须有事实,伪造廖满女签字,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干扰审判,严重侵害廖满女合法权益,导致廖满女财产损失,精神损失。
3、行为当事人原告,具有故意,即明知虚假事实,仍提起诉讼。以无中生有伪造的证据冻结廖满女房产、银行卡以及微信款项,掠夺无辜百姓财产。
4、裁判理由中的事实认定:未经严格举证、质证,该判决不具有既判力、拘束力。
5、原告诉讼定案的主要证据,未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法院认定程序。本裁判没有通过,诉讼材料,多方当事人参与,故该裁判不具有既判力、拘束力。
6、本案未开庭,先裁判、先冻结,已严重违法。
二、被告廖满女在法院收集的铁证:
1、原告起诉书,嘉禾法院裁决书。
2、原告虚假诉讼的直接证据:原告与被告协议书
3、虚假的证人、证言、签字。
4、法院判决裁决。
5、虚假诉讼导致廖满女的财产损失:被冻结的资产、被执行
的款项。
三、本人诉求
1、请求嘉禾人民法院冻结黄英建30万元投资款项。
2、要求原告:由人民法院冻结多少,赔偿多少。
3、要求原告赔偿被告廖满女的精神损失费
4、追究原告刑事犯罪行为,以无中生有伪造虚假证据骗取全保,骗取裁判裁决及调解的犯罪事实。
5、赔偿被告廖满女与本案相关开支。
特此举报
被告 廖满女
2025年12月11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