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餐饮加盟被加盟商“割韭菜”
投诉时间:2025-12-05
事发地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涉及单位:山东聚香客餐饮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上旬,山东菏泽聚香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宣传推广吸引我关注其餐饮加盟项目,在洽谈合作过程中,上述有限公司向我作出虚假承诺并进行夸大宣传,声称其品牌具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完善的帮扶体系,会为加盟商提供手把手帮扶、线下拓客指导及终身售后服务,同时承诺加盟后盈利空间大、回本周期短,诱导我与其签订加盟合作合同。
2025年10月15日,我在其公司宣传人员的诱导下与上述公司正式签订加盟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后,上述公司通过多个不同收款方向我收取加盟相关费用,我累计向上述公司支付费用90000余元(2025年10月21日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上述公司支付部分费用)。为履行加盟合同,我另行投入资金转租商铺并进行装修,花费近40000元。
然而,合同签订后,上述完全未履行其承诺的义务:既未提供手把手的运营帮扶,也未开展线下拓客指导,更未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导致原告的加盟店铺无法正常运营。最严重的是,之前谈好的酱料问题,价格也和其之前说的不符合,制作出来的份数也是很少,成本大大增加,我随后经查实发现,上述公司并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加盟资质,其开展加盟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且上述公司的虚假宣传、违约行为已致使我们签订加盟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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