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信棉业(常德)有限公司未缴社保费
投诉时间:2025-11-30
事发地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涉及单位:湖南东信棉业(常德)有限公司
1999年至2016年工作存续期间,其中1999年至2005年湖南东信棉业(常德)有限公司未缴社保费,仲裁不受理过时效,稽核↗不受理,说到了退休年龄想捞一笔,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征缴中心公职人员不作诿,各种理由推诿,人社建字(2017)105号文件人社部要求各地社保中心受理并追缴超过2年的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对历史欠缴社保费用负有法定补缴义务,该义务且有强制性一一无论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用人单位主体是否变更,只要稽查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依法补缴,员工发现历史欠费,也应主动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社保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可釆取划拨账户,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人社部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社保部门可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无需先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