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利县自然资源局违规办理国有土地的举报
投诉时间:2025-11-30
事发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涉及单位: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
我们系慈利县零溪镇黄连村6、7组村民,于2025年9月8日在村书记、6、7组新老组长、村民代表参与慈利县自然资源局的座谈会上经孙局长介绍得知,在2005年时就将租用我们黄连村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6组原组长邢梅玲看到孙局长给我们提供的五雷山泉水厂当时的申请资料后,当场就认定该申请报告并非邢梅玲本人签字。而且在会议即将结束时,孙局长还要求五雷山泉水厂即时给农户补足未按征收标准支付的差额部分,这是否属于协助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不是村民有异议,是否会让水厂补足?为什么现在20年了才说补足?
如果不是五雷山泉水厂工作人员和我们村民家讲:水厂是他们的万年基业,我们6、7两组的村民都不知道这回事!
我们现就五雷山泉水厂擅自将2005年租用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向各单位实名举报,恳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基本情况
五雷山泉水厂于2005年3月租用位于慈利县零溪镇黄连村的集体土地约800平方米,用于建设水厂生产设施。该地块性质为集体所有,并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我们六、七两组村民坚决不同意这一做法,土地是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基础,绝不能被如此轻易地剥夺。而且五雷山泉水厂实际占地面积严重超标。
二、违法事实
据了解,五雷山泉水厂在未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未取得政府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近年擅自宣称该地块已“转为国有土地”,且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前提下持续扩建厂房、改变土地用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更为令人气愤的是,2025年9月12日上午,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孙局长带队在五雷山泉水厂测是否超面积时,竞然要求黄连村禇书记为五雷山泉水厂办理“合法手续”,试图使这一非法行为合法化。距测超面积已过2个多月,水厂超占面积400平方左右,违法建筑至今未处理。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
未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土地,不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定条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用于工业建设,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伪造或虚构土地权属文件,误导相关部门及群众,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行政登记;长期侵占集体土地,侵害村集体合法权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五雷山泉水厂付给4个农户土地转让费,并没有按征收标准在2005年建厂时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而水厂占这4个农户的土地只有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组集体的,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费用,而且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远远超过批准的面积,五雷山泉水厂这种强占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四、举报请求
请求各相关部门依法对五雷山泉水厂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其土地权属来源及使用合法性;
查处其非法占地、擅自变更土地性质、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侵占行为,恢复土地原状,并依法追缴相关违法所得;对涉及伪造文件、骗取登记等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依法保护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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