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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不作为

投诉时间:2025-11-26

事发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

涉及单位:交警部门

位领导你们好: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向您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湖南省古丈县的严重交通事故,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事发地点位于国道352线103公里500米处(古丈县移民局附近)。肇事者杨*华,身份证号433127****10255815,系古丈县人民医院聘用制医生。经检测,其事发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后,杨*华在长达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未主动联系或通知受害方家属,反而自行前往医院接受输液治疗,严重违反了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基本义务。更令人愤慨的是,其家属在事后曾以各种言语诱导受害者家属,试图阻止报警,严重干扰了正常司法程序。

受害者年已72岁,因事故受伤严重,目前仍在湘西州医院住院治疗,已持续40至45天,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尽管受害方已及时报警,检察机关也已立案,但肇事者及其家属至今未表现出应有的悔过态度与积极补救行为。

作为一名医生,杨*华本应秉持“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若其为党员,更应具备高度的思想觉悟与社会责任感。然而,其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也严重背离社会公德。在受害者家属联系其沟通善后事宜时,杨*华态度敷衍,竟称“纪委的事情比这个更重要”,表现出对自身违法行为的漠视以及对受害者生命健康的极度轻视。

事发至此3个月,现在还没有起诉,交管部门说我母亲伤情鉴定没有出来,要等我母亲这边伤情鉴定出来了才能起诉··我想这合理吗?

我们恳请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此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其公职身份及党员身份进行审查。同时,也呼吁社会关注此类公职人员违法问题,坚决杜绝特权思想与逃避责任的行为。

请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份公平!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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