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账户
投诉时间:2025-11-26
事发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涉及单位:胶州市人民法院
一:本人在2025年11月22日中午微信支付账户被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胶州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5)鲁0281执保4299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微信未核实真实性随便限制支付,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及工作。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电话(0532-87296615),拨打电话大多提示正在通话中,疑似催收合作平台。法院处理并没有相关证据书涵形式已经涉案原因,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
三:本人通过0532-114查询到0532-87296615该号码登记为非法院号码。
四:本人在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2025)鲁0281执保4299号该案件。
五:法院说让和第三方委托方进行协商沟通,疑似助长无良催收行为。
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诉前保全应该用于紧急情况而不是用于协助非法催收。
本人长期生活在四川省成都市,不在胶州市,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胶州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和银行帐户冻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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