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投诉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我并未与商家协商一致
投诉时间:2025-11-21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涉及单位:长沙市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所描述的事情和经过属实,如有虚假投诉,本人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事情是。我于本月11月13日。在该栏目相问投诉直通车。投诉了举报长沙辉秉顺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对本人实施共同的行为。在投诉内容中,本人明确提到。绝对不可以是退款那么简单。在诉求中,本人根本就没有说退款。虽然款项该公司已退还。不能免除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我已将初步证据上传到平台。(以上次上传为准。)投诉举报内容明确指向该公司与长沙卓美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销售的普通食品宣传具有减肥功效。断言性承诺。等基本事实情况。而本人应在投诉之前,强烈诉求公司退货退款。态度极其恶劣。就是不给退。事后我请了律师咨询了法务公司之后,投诉举报才退的。但已产生本人的费用。我不可能就这样同意。律师说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主张退一赔三。那么该两家公司其他证据材料,律师帮我打印出来高达70多页。我必须会去现场进行举报。在举报的同时。我会带着所有的证据材料,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我已向长沙卓美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属的芙蓉区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他们不去是他们的权利。如果11月26日下午3点两家公司没有同时在芙蓉区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请于本月11月27日上午10点,建议湘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然律师说了,他们拒绝的话是他们的权利。对这种危害社会,危害老百姓,危害消费者,损害本人权益的商家。建议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我也会维护到底。我已经将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了法律公司。包含投诉举报,调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起诉等一次性支付了大几千元。难道我就这样原谅这个公司吗?不可能妥协。再一个你们回复的就不合理,你们连看都没看我的内容。就说双方协商一致,谁跟他协商一致了。你们跟我核实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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