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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冻结、两卡、总对总管控

投诉时间:2025-11-18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涉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反诈中心,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所在反诈中心

2023年12月12日,我在网上寻找兼职,与“购百分”签订电子商户招聘合约,负责帮“购百分”在“咸鱼”、“转转”平台代卖商品。并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6221805510003376374 发送给“购百分”客户人员。后我按对方提供的手机照片及价格等要求在咸鱼上发布了售卖两部二手苹果手机的信息,后该两部手机一部以8000元成交,一部以 6000元成交。两笔款项均汇入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找异地公安(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说不用我管,直至即将在校校招实习查看情况,被告知进入管控和两卡,开不了新卡。现异地公安出具了不涉按证明想走流程解除影响,但是本地公安说银行卡没有解冻,不能上报,但是异地公安说已经解冻,在次沟通得知异地反诈并未解冻,并说需要先解开两卡标签,但是本地反诈(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反诈中心)说要走流程需要先解冻银行卡,两边相互踢皮球(据我自己所了解到的是解冻银行卡和申请解除两卡是两个独立的程序不会相互影响)。同时解除银行卡影响的具体流程并没有明确的告知我,反诈中心与开户行派出所让我相互找对方,银行那边说让我自己带资料去反诈中心盖章,没有地方申诉,因为是在校学生即将去实习,如果不能成功去实习的话就没有办法毕业,现在开不了新卡对我影响很大,很着急。希望可以有一个有处理这件事经验的民警帮助我,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明天都很焦虑,担心自己没办法去实习,没办法正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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