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法院冻结我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
投诉时间:2025-10-13
事发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涉及单位:莱西市人民法院
1、本人在2025年10月11日16点42分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5)《鲁0285执4327号》,但未收到任何裁定书,莱西市人民法院未核实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冻结。 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冻结页面提供的0532-85344245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或占线,就强行冻结微信支付功能。
2、本人通过网络查询0532-85344245并非莱西市人民法院电话。微信支付限制已影响本人正常生活。
3、本人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书,只有冻结时发来的短信,本人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种,法院与催收平台合作的,疑似新型催收手段,并且法治社会,助长无良催收行为。
根据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在黑龙江省,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莱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立刻提交资料给腾讯公司,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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