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表后安装工程中辅材定价过高、强制消费及相关部门监管缺位
投诉时间:2025-10-10
事发地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涉及单位:邵东市住建局、邵东市发改委、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康燃气具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本人系邵东市居民,现就该市天然气入户表后工程被垄断高价一事,向贵部实名投诉,并恳请舆论监督,促使责任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问题综述
市发改委 2024-05-13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邵东市城区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等事项的通知》(邵发改价商〔2024〕28号),万康、亿鼎等三家(原四家中有一家似乎被剔除,指定文件另有发文)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独家承接表后工程,并公布辅材“上限价”:燃气管45元/米(市场现货价约10元/米)、绝缘阀60元/只(市场价15元/两只)等,全线高出市场价2—4倍。文本未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可自购合格材料,致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强制“必须用本公司材料”,消费者无选择余地。以本人为例,5米燃气管+2只自闭阀+2只绝缘阀被收费五百元以上,同规格自购材料不足两百元。本人前后多次与住建局指定的燃气具安装维修公司、住建局、发改委、市监局沟通后,依然未得到满意答复,致使本人自购材料全部无法使用,只能强制使用安装公司提供的材料,大幅提高使用成本。燃气具安装维修公司口风强硬,从上至下一致表明“非公司辅材一律不安装”。另外,以鸡毛当令牌,对于其他安装燃气具的公司不予认可,如对品牌方自带售后安装服务,向用户/品牌方收取违规安装费用。这也与发改委等单位的发文有关,其指定表后工程仅打孔可由用户决定,而燃气具如燃气灶、热水器的安装在未接通燃气管的工程部分非常简单,仅涉及位置的选择等。若放任燃气具安装公司承担燃气具的安装,材料人工费定价可能远超市场水平。
二、部门责任厘清
邵东市发改委:仅划定“上限价”,未依法履行《价格法》第十八条“政府指导价应当明确适用范围、对象及替代方案”义务,亦未在文件中明示用户自购权利,涉嫌行政垄断。
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材料捆绑销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未立案调查,以“职责不明”推诿,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邵东市住建局(燃气事务中心):以“安全责任”为由默许企业垄断,混淆“安装质量责任”与“材料采购权”,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
个人供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安装企业:借独家地位强制交易,借助特权地位强制获取超额收益。
关于表前表后工程:
邵市发改价调〔2023〕28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
“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收取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后,在供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气器具前,接通用户燃气不超过两个火点(含两个火点),且燃气表后至两个供气火点前总长度不超过5米的(燃气表具安装在户外的,从入户球阀后至两个供气火点前),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燃气表至燃器具连接管采用不锈钢波纹管(含)以上管材。超过两个火点或不超过两个火点(含两个火点)但燃气表具后至两个供气火点前总长度超过5米的情况,由燃气安装企业根据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户协商收费。为满足居民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可收取服务费和材料费(服务费标准见附件,材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开展个性化服务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 ”
邵东深燃是否应该负责表后燃气管的连接?此部分属于基础类工程,将其与表前工程分开是否不太合理。
三、诉求与后续处理
请贵媒体予以曝光,推动市发改委修订上述文件,补充“用户可自购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安装企业不得拒绝”条款,并重新举行听证。
建议市监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指定交易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安装企业修正服务,对拒不改正的,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10%处以罚款。
建议市住建局修订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安装企业仅对施工质量、气密性负责,不对用户自购合格材料承担额外责任”,并建立用户投诉快速通道。
本人已保留合同、缴费凭证、通话录音,恳请督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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