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法院冻结微信余额及支付功能
投诉时间:2025-06-24
事发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涉及单位:莱西市人民法院
本人于2025年6月23日14时57分左右接到微信支付通知(2025)鲁0285执保1191号,微信支付账户被限制使用,未收到任何书面裁定文书,电话,短信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住所在甘肃,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莱西市人民法院无权对我进行财产保全。
1、本人登录了移动微信法院小程序,我的文书,我的立案拦都没有任何信息,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冻结,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2、所留电话053285344246一直无法接通,接通后不对我讲述任何案情经过与裁决结果,只是让我给对方(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协商还钱,并没有收到任何协商,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提供,此事疑似新的协助催收手段,并且本人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法院的诉讼信息。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管辖地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超出管辖权无权对我进行财产保全。请贵院解除我的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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