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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铁路第一运输法院

投诉时间:2025-06-18

事发地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涉及单位:成都铁路第一运输法院

本人2025年6月18日 收到微信支付通知账户被限制,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限制微信支付的提醒,文书编号(2025)川7101执保4028号,联系电话028-602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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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在未收到任何电话、短信、纸质文书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被限制微信支付功能,对我造成了极大伤害和生活的无助。

2、被限制后联系法院电话028-60239509均无人接听或者占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常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贵州省,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居住地管辖原则,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本案件均不具备管辖权。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钱包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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