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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梵鸣教育利用“兼职赚钱”名义宣传

投诉时间:2025-06-17

事发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涉及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168号格林春天花园12幢103室(住宅)

我是一名学生,2025年5月12日,盐城梵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用“兼职赚钱”的名义, 给我发送各类收益图,并进行“兼职”高收益承诺,我在这些信息中被诱导报了培训课程。报名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引导我在第三方平台做了学费分期375元,分为12期,一共4500元。报名开始,上课不到现在发现该公司是利用“兼职”名义虚假宣传,因此向盐城梵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出退学申请,该公司让我缴纳不合理违约金。盐城梵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兼职赚钱”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学生报课程做培训机构,损害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课程就学了一节课,教学质量差,合同上说报名第一天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

我的诉求:盐城梵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条件退学,解除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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