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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和零钱功能

投诉时间:2025-06-03

事发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涉及单位:哈尔滨双城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在本人未收到任何通知传票、起诉通知及裁定书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3日下发(2025)黑0113执保236号文书,将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及零钱功能予以冻结,后续拨打法院电话,刚开始未接通,后拨打虽以接通,但是时间以超过法院正常下班时间。放本人问对方是哈尔滨市双城法院工作人员吗?对方既然回答说我凭什么告诉你!!说话不清不楚,并且预留电话根本不是法院电话!!同时也登录了微信移动法院小程序、国家裁判文书网等官方网站,均未查到本人案件的任何信息。


请求该院依法撤销(2025)黑0113执保236号文书,并将本人被冻结的微信支付功能及零钱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法院对本人微信账户的限制缺乏事实依据。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在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票、起诉通知、裁定书)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结案,并将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及零钱予以冻结,这一做法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未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二、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本人并未在哈尔滨市及下辖区、县居住或生活过,且本人的住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与该法院辖区地理距离较远且无业务关联,事实上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明白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该院确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结案并立即执行保全的做法,导致本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三、对本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2025)黑0113执保236号限制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及零钱功能的执行已经严重影响了本人的日常生活,该微信账户是本人维持日常生活开销的唯一渠道,微信支付功能受限之后本人连基本生活开销都无法支付、生活物资难以购置、日常出行也受到极大影响,基本生活秩序被彻底打乱,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综上,本人认为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执保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失公平原则,本人恳请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25)黑0113执保236号文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文书,解除对本人的微信支付功能及零钱的支付限制

上午充值电话费,下午被冻结
上午充值电话费,下午被冻结
没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微信零钱被冻结
没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微信零钱被冻结
这是公用号预留电话,接通后对方谎称是法院,并且是法院下班后时间拨打
这是公用号预留电话,接通后对方谎称是法院,并且是法院下班后时间拨打
与微信客服沟通
与微信客服沟通
这是本人发现微信被冻结后一再询问下,才发的类似一种通知
这是本人发现微信被冻结后一再询问下,才发的类似一种通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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