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衡阳市档案局协助绍兴市档案局补充完善档案整理
投诉时间:2025-05-16
事发地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涉及单位:耒阳市公安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局
关于督促相关部门移交档案资料的履职申请书
绍兴市档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反映越城区部分单位存在档案管理疏漏问题,恳请贵局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档案移交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需移交档案的具体事项及关联部门
(一)户籍迁移与婚姻登记档案(涉及越城区民政局、公安局)
1. 1982年户籍迁入及结婚登记档案
- 陈秋英于1982年6月27日从湖南耒阳迁入绍兴越城区马山镇陆家埭村,并办理结婚登记,需移交以下材料:
- 户口迁入证明、迁移审批表、结婚登记申请表及审批流程记录(越城区民政局、公安局负责)。
2. 1987年身份证制作档案
- 首次制作身份证的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号码编制规则证明、审批程序及申请表(越城区公安局负责)。
3. 2015年离婚登记档案
- 离婚协议、证明材料及审批流程记录(越城区民政局负责)。
(二)烈士遗属相关档案(涉及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
1. 2013年烈士换证档案
- 依据《关于启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办理换证的申请表、审批记录及结果证明(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负责)。
2. 2016年档案归档材料
- 按《烈士评定(批准)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6〕192号)整理的烈士个人档案、婚姻档案及家属认定材料(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负责)。
3. 2021年优待证办理档案
- 依据《〈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产生的审核记录、审批流程及结果文书(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现存问题
1. 档案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 陈秋英因缺失1982年户籍迁移原始档案,无法确认身份证号码合法性及烈士遗属身份,多地部门推诿,法律援助申请遭拒。
2. 部门履职不到位
- 湖南耒阳与绍兴马山两地派出所均称“无档案”,越城区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拖延答复,未依法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三、申请事项
1. 督促档案核查与移交
- 请贵局依据档案管理法规,责令越城区民政局、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述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是否存在遗漏、缺失或未依法归档的情况。
- 若档案存在,督促相关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将完整档案移交至绍兴市档案局统一管理;若档案缺失,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监督信息公开与权益保障
- 同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答复陈秋英及其代理人许大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其户籍、身份证及烈士遗属权益认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附件材料
1. 《致湖南省公安厅反映信》《致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越城马山派出所的情况反映信》;
2. 《越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信息截图、烈士证明材料等。
恳请贵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申请人:许大忠(陈秋英代理人)
联系电话:17758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陆家埭村7-41
申请日期: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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