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习水县人民法院异地司法冻结微信支付功能
投诉时间:2025-05-12
事发地区: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
涉及单位:习水县人民法院
我在2025年5月6日微信收到,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执行文件要求,现对你的微信支付账户限制了支付功能。
执行机关
习水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851)22611651
执行案号
(2025)黔0330执1843号
执行时间
2025年5月6日 14:32:13
交易单号
2025050601jtj4prnn7ywq6vpkzs1r9rrb
备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司法机关的文书要求,我司已经协助司法机关冻结了你零钱账户中的相应资金。
本人未收到任何书面、电话、短信形式的通知,对本人微信支付账户直接冻结。属于跨区域执行,疑似是一种新的催收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是在山西省晋中市工作生活。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习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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