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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在公路旁违法栽树的投诉

投诉时间:2025-04-20

事发地区: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涉及单位:大盛镇人民政府

我是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现投诉:2025年2月13日,东安大盛镇大水塘9组村民刘道合在我家门前公路(004县道大盛至花桥岔路口段)旁栽了一排树,根据刘道合所种植的树的品种,树生长成年期可达10多米高,这排树长大后不但危害公路安全,还会对我家视线造成影响。后面我们积极与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希望把公路这排树拔除,村干部也不作为,刘道合都不予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村民私自在公路边植树是违法行为,树木的生长也会遮挡视线、妨碍交通标志的识别,也会在树木倒下时阻碍交通。投诉人恳请政府有关机关能制止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被投诉人对投诉人复原公路边的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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