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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决失地农民社保

投诉时间:2025-04-16

事发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涉及单位:武汉市长江新区 社保局

请求解决失地农民社保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邱焰志,身份证42012419681225****。住湖北省武汉市阳逻街金龙村五组。手机158****7087。我是五组邱家湾责任人(即耕地水田所有公面土地)于2021年被新洲区政府全部被征。从此我们五组所有农户失地农民了。四多年来不断向当地政府反映,总是推脱以上面没有政策没角度而得不到落实解决,弱势群体没有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倒受到了强制打压!中央对于失地农民政策有国发(2006年)31号文件,明文规定必须先保后征。对于被征地的完全失地或失去一大部分地的,年满18周岁,必须纳入社保,安置社保。湖北省办法(2014年)31号文件规定,妥善解决好文件下发之前已被征地的失地农民社保问题。湖北省人社规(2023年) 1号文件同样明文规定,失地农民以户为单位,  人均0.3亩,年满18周岁必须解决安置社保。我们五组既符合中央的政策,符合省2014年31号和2023年1号失地农民社保的文件精神。而且2024年2月5号解决问题时,征地社保已关闭等待社保政策。村委会干部口头协议说,其他小组再次征了地或拆迁,社保政策出来了解决五组失地社保,。恳切请求领导督促,按政策落实解决失地农民社保为盼!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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