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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维权陷绝境:嘉宇实业坑害百姓,住建局充当“和事佬”?

投诉时间:2025-04-08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长沙市住建局

《长沙购房维权陷绝境:嘉宇实业坑害百姓,住建局充当“和事佬”?》

在城市的繁华背后,隐藏着一些让普通百姓深感无奈与绝望的购房陷阱。杨飞艳的遭遇,便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它不仅反映出个别开发商的无良行径,更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可能存在的敷衍态度。

杨飞艳,一位普通的购房者,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踏入了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嘉智都园的售楼处。2023年6月6日,在安居客置业顾问唐奕颖的陪同下,她被嘉智都园的销售顾问谭利军接待。当日的看盘过程看似顺利,谭利军向她介绍楼盘情况时,仅提及有高架桥这一不利因素,并且承诺会有相应的隔音改善措施,如高架桥上装隔音板,房屋安装三层隔音玻璃。然而,对于房屋楼下正在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却只字未提。在这种信息不完全履行告知责任和义务的隐瞒欺骗情况下,杨飞艳被骗,没有任何防备当日交付了三万元定金。

在谭利军的不断催促下,8月31日,杨飞艳咬咬牙,全款130万元购买了雨花区圭塘街道长重社区嘉智都园3栋201号房。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付定金前,杨飞艳特意询问房屋的不利因素,得到的答复只有高架桥和会安装隔音设施,开发商更是承诺会安装三层隔音玻璃,却只字未提楼下建有垃圾中转站这一关键信息。就连全程陪同的安居客唐奕颖也对此毫不知情,未能协助杨飞艳规避风险。当杨飞艳提出先看房再付尾款时,谭利军竟以会计下班为由,哄骗她先付款再看房,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不满意可随时退款。可全款付清后,杨飞艳才发现垃圾中转站就建在自家两间卧室窗户的正前方,距离仅有十几米。

发现被欺骗后,杨飞艳第一时间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自知理亏,同意退房,却坚决不同意退钱。在开发商的威逼利诱下,杨飞艳被迫同意换房,并约定好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然而,到了约定时间,开发商却耍赖,什么手续都没办。如今,杨飞艳不仅没了自己心仪的房子,还面临着钱房两空的困境。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她多次前往售楼部,跑了近两年,近二十次,却始终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售楼部负责人何总以各种借口推脱,甚至让她去找董事长,却又不提供任何联系方式。更过分的是,开发商竟私自将杨飞艳原本购买的房子卖了,还强行要求她接受一套并不满意的房子。

面对杨飞艳的遭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在调查后,给出的回复却令人心寒。仅仅依据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就认定双方已协商换房,对杨飞艳提供的诸多证据和事实视而不见。开发商明显存在欺诈销售的行为,公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而相关部门却没有深入调查,草草了事。

杨飞艳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为了买这套房,她付出了太多。如今,她身心俱疲,走投无路。她恳请社会各界关注她的遭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真正为民做主,深入调查此事,揪出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让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退还她的130万血汗钱,还她一个公道,还长沙一个健康、公平的营商环境 。否则,杨飞艳表示,她将继续向上级领导申诉,绝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

1. 欺诈销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隐瞒房屋楼下建垃圾中转站的关键不利因素,以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交付定金并购房,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不履行承诺:同意退房却拒不退款,不履行换房手续约定,私自出售消费者已购房屋,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构成违约。(证据已经上传,公司签字还要违约,证据确凿)

3. 强制交易:强行要求消费者接受不满意的房子,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住建局失职行为

1.调查敷衍:仅依据开发商一面之词认定协商换房,对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视而不见,未深入调查,违反行政机关应依法行政、全面调查的职责要求。


开发商签字承诺同意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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