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投诉广州智贤优学科技

投诉时间:2025-04-03

事发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涉及单位:广州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智贤优学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投诉2024年2月27日本人通过广州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宣传视频看到内容为:教学服务好,课程质量好,内容丰富,学习简单,考试也非常容易,考前发密押题,有内部资料之类。她还出示她的身份证、工作证,虚假宣传各种马上就要改革,马上就要涨价类似话题,然后广州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长达20分钟的话术洗脑,在催促和诱导下在我还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诱导我与广东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考教学合同。至2024年2月28日报考了自考专科、本科连读,总学费9980元,通过支付宝扫码已支付报考注册费9980元(收款方:广州智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该机构人员诱导下已支付全款9980元后与合同签订(广州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本人在合同签订以后发现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合同显示本人已报考(华侨大学大专行政管理专业、福建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校网无法查到本人就读信息,本人怀疑被骗,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与机构负责人协商退费,然而该机构以合同条款约定为由不予退费。 本人认为: 1、广东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六条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强迫进行消费。 2、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行诱导性消费,用“包过”“容易过”等字眼虚假宣传。 3、合同签订符合《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约定30天内扣除百分百报名费用,合同未规定合理退费情形和没考过机构承担的责任。 综上,本人与机构协商未果后,投诉至此,本人要求退还未进行服务的费用及已经支付不合理费用。还有解除诱导贷款。

支付宝支付记录
支付宝支付记录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