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郴州市资兴市公安局无理冻结我工商银行卡
投诉时间:2025-02-24
事发地区: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涉及单位:资兴市公安局
本人银行卡6222022013021981155,在24年9月13号给资兴市公安局冻结,冻结时间为6月,本人银行卡都是属于合法收入,并没有参与任何违法行为,多次跟资兴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沟通,等待3个月时间还没有处理完成,本人卡内资金是需要日常使用的,现在冻结后导致本人无法日常正常生活,而且按照办案民警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的相关证明,恳请资兴市公安局领导们帮忙加快处理。其次已经提交过3份材料证明,而且跟资兴市办案民警联系过,资料是审核通过的,但是无法确认解冻时间,那这跟没处理有啥区别,资料审核了 又不能确认解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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