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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

投诉时间:2025-02-23

事发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涉及单位:桃水煤矿

《关于株洲市攸县桃水镇桃水煤矿经济适用房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问题反馈》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们是株洲市攸县桃水镇桃水煤矿经济适用房的住户,现就我们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多年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向领导们反映情况,恳请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71号),明确要求各地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然而,桃水煤矿经济适用房住户多次向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和解决方案,多年来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给住户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和不便。

我们住户没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给住户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我们恳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文件精神,尽快核实桃水煤矿经济适用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进展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住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公开透明地告知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具体时间表和流程,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我们理解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但作为住户,我们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一问题,避免长期拖延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希望省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尽快给予答复和处理。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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