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否应当获得报酬
投诉时间:2024-10-15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涉及单位:长沙远途宏科文化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长沙远途宏科集团有限公司面试,并于2024年4月15日至17日在长沙远途宏科教育集团参加入职培训共三天,后因该公司以不适合(未说明具体情况)原因告知不用再来上班。从网上查找相关法律说虽然未签订合同但只要参加了培训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报酬,目前为止仍然未支付三天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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