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免学费政策,这个学院不落实
投诉时间:2024-09-16
事发地区:湖南省,衡阳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衡阳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
本人是残疾军人,依照教育部民发2004第192号文件第4条(残疾军人在校期间免除学杂费)这个政策,开具了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头文件找湖南交通工程学院的彭院长,该院长直言不可能!没这个规矩,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红头文件管不了我们!就扫了一眼就拒绝减免学杂费,反而问了我一句:那这个钱你不掏,谁来帮你掏? 态度恶劣,真的影响人心情,如果对待残疾军人都是这种态度,那么,请你离开这个国家好吧?我打电话到教育厅,说是04年的文件,年代久远了,有些学校不遵守,也不能强制执行,只能建议。湖南省教育厅的,你们那边能说出这种话,你说没收这个学院的好处,有人信你么?教育部文件是暂行办法通知,只是通知你!这可不是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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