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鸟易租涉嫌霸王条款,租车归还后不给解约
投诉时间:2024-08-09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涉及单位:长沙市影卫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速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兴途租车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7月10日在长沙县星大花园与长沙市影卫科技有限公司(丙方)租赁电动车,甲方为长沙市兴途租车有限公司,租赁一个月,但他们要我签一年的合同,期间丙方以长沙市速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与我弟签署一份合约,收取900元,作为车辆GPS以及车辆损坏相关补偿工作量奖励合约,并在当时明确告知到期之后可以退款,先沟通协商,拒不认账,车辆和我讲一个月到期就可以归还,现已到期,本人准备归还,十二点联系租车公司欲归还车辆,结果他们不通知我本人,直接将车拖走,并要求我缴纳200元调度费,本人无法理解,在我要归还的时候直接将车拖走,现要找他们解约,他们拒不接受,属于强盗合约,先诉求将合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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