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联通搞特邀,区别对待用户
投诉时间:2024-07-21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
涉及单位:内蒙古赤峰联通
主要事实:
内蒙古赤峰联通分公司欺骗消费者,依据中国联通APP宣传产品“明确标注的业务规则和已申请到的备案中显示得知该产品可对达量限速套餐解限速 100G高速流量,可解除一、二次限还,该包内流量用尽后继续限速,非达量限速套餐也可使用此包,合约期12个月。本人于2024年7月4日通过中国联通app在线客服办理①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100元50GB轻合约12 个月(内蒙)-立即生效 、②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100元50GB轻合约12 个月100元账务优惠(内蒙)-立即生效!③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200元100GB轻合约12个月(内蒙)-立即生效、④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200元100GB轻合约12个月200元账务优惠(内蒙)-立即生效!这四个业务。在线客服说反馈到后台,内蒙古赤峰联通当地客服以邀约用户为由,不给办理以上业务,说我的大王卡套餐不能加,我看备案上写了,都能加的,所以,内蒙古赤峰联通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主要诉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赤峰联通分公司对本人大王卡号码办理加载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100元50GB轻合约12 个月(内蒙)-立即生效 、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100元50GB轻合约12 个月100元账务优惠(内蒙)-立即生效!
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200元100GB轻合约12个月(内蒙)-立即生效,2024年承诺在网享优惠200元100GB轻合约12个月200元账务优惠(内蒙)-立即生效!
主要理由:
内蒙古赤峰联通分公司涉嫌违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等,现要求内蒙古赤峰联通分公司遵循业务规则履行承诺。请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依法按《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工信部政法(2023)30号文件执行行政主管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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