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中人教师维权
投诉时间:2024-06-04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娄底市第八小学(原涟钢第四小学)
我是根据国家与省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从原国企成建制移转地方教育系统的退休“中人”教师(即2014年9月30日以后的退休教师),我于2023年3月满55岁退休,教龄35.8年,目前退休工资每月5318元,而与我同等情况的同学同年从地方学校退休,每月工资却高出1000多元。当初学校移交地方时,国家明文规定“移交后,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同等标准执行。”(国办发[2004])9号,第四条);省政府也有规定“移交后的教师待遇标准,要与当地相应级别的教师保持一致”。
投诉人:娄底市原涟钢第四子弟学校“企转地”退休“中人”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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