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投诉时间:2024-05-23
事发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
涉及单位: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您好,本人在2024年4月1日微信支付账户提示被限制,显示因文书编号:(2024)苏0685财保9号但我本人并未收到任何有效的裁定书。微信未核实真实性随便限制支付,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及工作
本人在海安市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网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2024)苏0685财保24号
的案件,本人通过114查询到该号码 0513-80687001、80687002登记为非法院号码。打电话过去他们也无法证明他们就是法院工作人员,问姓名,以及工作编号一律拒绝回答。
海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已严重影响到本人及家庭的日常工作生活。事发地区选择不了海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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