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株洲市长房湘江府违规收取业主装修服务费
投诉时间:2024-05-09
事发地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涉及单位:长房湘江府物业
本人自2023年10月购买长房湘江府房产一直未办理收房入住,于2024年5月6日前往物业办理收房,被告知本人进行装修,必须想物业公司缴纳装修押金5000元,垃圾清运费2000元,装修管理费450元,共计7450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2023年8月21日起,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通知》实施之前签订装饰装修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本人认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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