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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投诉时间:2024-02-27

事发地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涉及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本人在2024年2月27日17.14突然收到微信支付界面收到“微信零钱冻结/划扣通知”,案号:(2024)川7101执保400号。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的,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却依然强行冻结本人微信零钱。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限制以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一、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 (02867086676),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通过成都铁路第一法院公微信公众号也没有得到答复,只是叫我联系案件书记员或拨打12368,由于本人在大连12368无法联系该法院,书记员更是找不到。

二、本人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官网并未查询到编号:(2024)川7101执保400号

三、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互联网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的案件信息。

四、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纸质文书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被异地限制。我要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人一直生活在西安市,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居住地管辖原则,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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