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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违规限制支付请求解除微信交易限制

投诉时间:2024-02-26

事发地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涉及单位: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一、本人在2024年2月26号10点19分在微信客服收到【莱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文书编号:(2024)鲁0285财保15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电话号码不接无法与法院联系。

二、本人多次拨打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电话(0532-88407005),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电话号码不接,自动挂断等,然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

四、本人在莱西市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2024)鲁0285财保15号。

五、目前为止没有在莱西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经常居住地都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债权多次转卖,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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