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战区总医院收费处,乱开发票
投诉时间:2023-12-07
事发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涉及单位:东部战区总医院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在东部战区总医院连续治疗2次,2023年11月13日第三次在东部战区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总费用18万多,收费处给我开了2张发票,一张是医保报销的13万多,一张是自费的5万多。自费的材料我咨询了医生是可以报销的,而且前面2次手术同样的材料医保报销了。我也问了医保处,开两张发票是不合理的。但是当我咨询收费处时,她们耍无赖,说“就这样开了,你想怎样”,5万多对一个普通家庭,而且还是重症患者家庭来说,是救命钱。但是收费处一直没有一个收费,为什么可以进医保的,偏要让家属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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