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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派出所不作为知法犯法

投诉时间:2023-11-21

事发地区: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涉及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派出所

我2021年1月份在西青分局镇西派出所报警,当时值班警员许守琛接待并做了做了笔录立案,受案号为津青公(刑)受案字【2021】372号。然后告知我回家等消息,一周后我给许守琛打电话询问情况,告知我犯罪嫌疑人查到了过几天腾出人手就去抓人,过了半个多月我联系许守琛还是告知我腾出人手就去抓人,过了半年了我还是没有得到消息我就去了镇西派出所了解情况,许守琛还是告知我人手不够过段时间,2022年1月份我给许守琛打电话又告知我现在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位置,三月份我又去了镇西派出所还是告知我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我问是不是被其他侦查机关抓了?许守琛称公安系统里没有查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的信息,过了半个多月我又联系许守琛告诉我他通过市局的朋友查询得知2022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刘建亭已被山东滨州警方抓获,我说被抓了我的案子是不是移交过去许守琛说他先了解一下情况,过了半个多月我又联系许守琛告诉我我的案子不能移交给山东,因为我报的是诈骗案,而犯罪嫌疑人刘建亭是卖卡的,然后我咨询了好几个律师都说符合案件移送规定,我又联系许守琛还是告知我不能移交,就算移交了我被骗的钱也回不来,,因为刘建亭是卖卡的人不是最终诈骗的人。五月份我给许守琛打电话他把山东滨州警方承办警官的手机号告诉了我让我自己问下情况,我随后联系山东滨州警方承办警官告知我1月份刘建亭被抓了他们就已将案件情况登记在了公安内,全国的警察都可以看到,现在案子已经移送到了监察院了,让我联系我当地的办案警官尽快把我的案子移送给他们,他们在补充移交给监察院,我随后联系许守琛告诉我会尽快移交,过了一周我给许守琛打电话告诉我已经把我的案子材料通过邮政邮寄给了山东滨州警方了,我又联系山东滨州警方告知我没有收到,我又联系许守琛他坚持已邮局,我要快递单号他说找不到了,六月份我给天津市信访局打电话投诉,六月30号我收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信访部门的书面答复(津西公(信访)转文字【2022】029号)告知我要求尽快移送诈骗一案的信访事项已登记,已转镇西派出所尽快办理。2022年六月30号许守琛联系我说刘建亭只是卖卡的人,案子移交了也追不回我的钱,我坚持要求移交案件。我多次向公安分局督办投诉,督办说许守琛已经向山东滨州警方移交了案件但拒绝提供单号,称是通过公安内网邮寄的不能告诉我单号。2023年六月29号我去了镇西派出所,许守琛告诉我他已经向山东滨州警方邮寄了案件材料,但是山东警方拒收,我让前台通知一下他们领导,我等了三个小时也没见到他们领导,我打110投诉要求许守琛提供邮寄移送案件的快递单号,许守琛四点多给我打电话说他是2022年七月15号向山东滨州警方邮寄的案件移送材料,我七月底联系过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法院了解情况,主审法官说刘建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经判决完了,判了八个月的缓行。被投诉人许守琛在立案后及时侦查,在得知山东滨州警方已立案侦查时,未及时将案件移送山东滨州警方(其邮寄时已一审判决),致使被告人刘建亭的犯罪事实中遗漏了我被骗的三万元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也造成我被骗的三万元得不到退赔,被投诉人许守琛作为人民警察,本应熟知法律规定却知法不遵,不作为,不履行人名警察的本职,属于渎职,既放纵了犯罪分子,也给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投诉到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平台,信访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给了我进入法律程序的书面答复已转交镇西派出所,现在已经三个月了镇西派出所没有任何答复,请依法处理许守琛,镇西派出所不作为知法犯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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