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
投诉时间:2023-10-27
事发地区: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涉及单位:河北献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
河北献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
本人在10月27日上午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发现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查看微信支付通知发现一条微信支付通知是27号上午10点44分收到的,内容为:
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
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零钱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河北献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冀0929执保660号;联系电话:0317-3745199、0317-3745198
开启时间2023/10/27 10:44
开启原因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咨询。我司仅会通过微信支付消息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如有疑问,可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事先未下达任何裁定书,书面或者电子版都没有,电话或者邮箱也未曾联系本人,突然冻结本人微信账号。本人户籍为贵州省,并未到过河北省且没有与河北省当地企业公司有任何经济纠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没有任何告知,也明知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依然对本人微信进行冻结违规违法。
本人日常生活开销全部离不开微信,此次冻结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日常生活。
希望有关部门能核实调查,解除本人微信账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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