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辞退员工
投诉时间:2023-08-15
事发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单位:武汉佰钧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神州新桥有限公司
2023.7.18被武汉佰钧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辞退,并且没有支付任何赔偿金
事情起因:我于2022.3月入职佰钧成,一直到今年6月份,一直外派到其他公司工作,2023.6月底,佰钧成和东莞证券合同到期,当时东莞证券这边想把我们这一批人留下来继续工作,于是东莞证券重新招标新的外包公司北京神州新桥有限公司,想让我们和神州新桥签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神州新桥了解到我的一个年纪情况,我今年29岁,神州新桥以有结婚生育风险为由,拒绝和我签合同,我当时企图和对方沟通,近两年没有结婚怀孕的打算,最终还是遭到神州新桥的拒绝,6月底,我从东莞证券退场,被佰钧成安排到花山待项,由于居住的地方离花山有30多公里,通勤距离比较远,我和上级领导沟通能否去公司软件园办公地点待项,遭到上级领导的拒绝,其中不乏有公司故意刁难的成分,派我去一个偏远的办公地点,让我自己坚持不住每天去那边上班,主动申请离职,我当时还是坚持去花山上班,我去到花山办公地点忘记找花山这边的人事报道,当时并不知道需要和人事报备,以为打卡了就可以,公司人资那边认为2023.7.3-20237.6没有找花山人事报道视为按旷工处理,要辞退我,我和人资沟通说我每天都有打卡上班,只是没有和人事报备,但是人资说要以找人事报道了才算上班了,并且说花山这边监控没有拍到我,我当时坐的位置可能不在监控范围内,人资拿监控和要找花山人事报道为由,恐吓说给我两种选择,第一种我主动提离职,第二种公司将按照连续旷工超过3天做开除处理,并且不会提供离职证明,当时考虑到入职新公司,需要离职证明,我当时有点犹豫要不要主动提离职,2023.7.15我和上级领导发邮件准备离职,2023.7.17公司总部的另一个人资我之后上班我需要人脸打卡,我才知道公司对我后续处理的结果是实行人脸打卡并不是之前人资和我说的做开除处理,于是7.18号我找领导和人事说先不离职了,但是7.18号,我发现企业微信上已经在走离职流程紧接着我的企业微信账号被公司注销了,至此我被公司恶意辞退,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对北京神州新桥公司歧视女性结婚生育问题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对佰钧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恶意辞退员工给与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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