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半年岳阳楼区法院拒绝认错纠错
投诉时间:2023-07-05
事发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涉及单位:岳阳楼区法院
举报人:黄小兵,男,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住岳阳市岳阳楼区。电话:18973030949。
被举报人:李钰婷 岳阳楼区法院法官,(2021)湘0602民初11564号判决的审判长。
被举报人: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9日下午2点,岳阳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庭长预约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近半年来,先后向岳阳楼区法院、岳阳市中级法院、省高院、省委第七巡视组、最高院和中央政法委等单位实名举报李钰婷在审理本案时,一案四处严重违法事件,采取了包庇保护作用,现在予以驳回。
一、法官李钰婷拒绝履行对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兰正光是否违反人民法院离任人员从业限制规定的审查职责(见证据:2022年8月5日岳阳县法院对黄小兵举报信的回复函,证实兰正光退休前是岳阳县法院原副院长,是离任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属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在营利组织任职)。违反了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担任诉讼代理人违反人民法院离任人员从业限制规定情况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诉讼代理人,并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
二、2021年12月23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岳阳楼区法院审理邹敏华诉黄小兵案件开庭视频信息证实证人吴某某出庭作证。2022年4月20日岳阳楼区法院在(2021)湘0602民初11564号《民事判决书》里,既拒绝采信证人证言证据的意见和理由,也没有陈述不采信证人证言证据的意见和理由。法官李钰婷故意隐瞒关键证据。违反了2019年12月25日法释〔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的规定。
三、法官李钰婷在被告代理人、出庭作证的关键证人吴某某没有在2021年12月23日庭审笔录上签字就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了与法庭调查事实完全不符的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3款“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程序规定。
四、2022年4月20日岳阳楼区法院(2021)湘0602民初11564号《民事判决书》,违背民事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原告既没有举证与被告的借款合同、又没有举证与被告的借款凭据,也没有举证其它相关借款的证据。把原告提供的在起诉事实发生之后与被告谈话录音转换的“谈话记录”单一的证据,推定为必然的承诺“借款”证据,故意予以栽赃、认定和采信。本案的关键证人吴某某作为参与灯会活动的介绍人知情人。法官李钰婷在判决书里故意隐瞒吴某某的证人证言证据。罔顾法庭调查的事实,主观臆造、推断出了不存在的“借款”事实。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的规定。
楼区法院官方对举报人举报的四个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其中三个是程序违法,一个是实体违法)作出了答复:
一、 针对举报人关于“原法院原副院长违法代理的问题”。以“案件判决后举报人向岳阳县法院举报投诉,岳阳县法院回复兰正光退休后违法兼职没有依法备案。”岳阳县法院对兰正光已经作出了处理为由,不承认法官李钰婷没有履行审查代理人资格职责的严重错误。楼区法院继续包庇、纵容,充当违法法官的保护伞。楼区法院许东庭长说:“即使兰正光没有资格出庭,并没有影响案子的公正判决”。违法代理,程序违了法,还不会影响案子的公正判决吗?
二、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原告代理人和出庭证人没有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就下达判决书”的违法问题,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以“虽然没有签字,但笔录上记录了整个过程”为托词,来掩盖法官程序违法的事实。
三、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故意隐瞒证人证言证据”的问题。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以“证人证言有二种,言词和书面证据,我们要以书面证据为主”为由,严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的规定!
四、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没有任何借款证据的事实”的问题。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以“中院维持了楼区法院原审判决”为由,以此故意掩盖法官没有查清“案件事实”的事实。
岳阳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庭长针对本案三处程序严重违法和一处实体违法认定的问题,代表岳阳楼区法院拒不承认严重违法的错误,继续包庇、保护法官李钰婷的严重违法行为。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在岳阳中院、湖南省高院、省委第七巡视组、最高院和中央政法委等上级单位的督办下,楼区法院为保护违法法官,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到底。如此类推,楼区法院一年又有多少起枉法裁判的案件呢?在岳阳楼区法院何谈公平与正义!
为了匡扶正义,主持公道,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请求上级相关部门:
一、督促楼区法院纠正本案的错误判决。
二、对枉法裁判的法官李钰婷进行彻查。并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行处分。
三、对楼区法院信访负责人许东处理本案的不作为、乱作为事件进行追责问责!
举报人:黄小兵
2023年6月30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