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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因建东城快线拆迁,改建宅基地两年不审批

投诉时间:2023-05-26

事发地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涉及单位:邵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魏家桥镇政府、机场新村村委会、村民小组

本人谭顺华于2021年3月魏家桥镇自然资源办和农业农村站提交的宅基地审批表,快一年半了自然资源办至今不予审批,也没出具书面告知不予审批的理由,我向镇自然资源办和农业农村站电话咨询,被告知因我所建房子按照湖南公路法条款,我原宅基地于2017年10月因建设邵阳市东互通世纪大道邵阳东收费站处,止于邵东绿汀大道,经过我家需要拆迁,后因东城快线于2018年停工一直没有建设,占了我家的宅基地,也没有安排新的宅基地,后因与马路高低水平不同,一直延迟到2021年,因原来拆迁后一直是自己打了铁棚住,到现在2023那5年时间铁棚已经不安全。于是向魏家桥镇政府审批新的宅基地,机场新村领导要我们自己去找宅基地,找了宅基地,村长让我们先把地推平,然后等人过来划线审批,后面一拖再拖拖了两年,一直要我们回去等,我们还是大力支持建设东城快线拆迁的同志,现在没有房子住政府也不审批,也尊重的一户一宅,把我宅基地占了,现在我们要建房子又不批准下来,在拆迁的时候一直讨好我们希望我们配合政府修建这条东城快线,家里的老人家也多次上门到魏家桥镇政府和机场新村居委会。一直得不到一个准确的回复,每次去都是告诉你,下个月下个月。对此我查询相关法律条例资料后,结合机场新村现存,和目前在建的其他村民宅基地情况,我认为镇政府不及时审批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

1,《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第17条原文内容: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乡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向社会公告。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村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保护用地,自公路保护用地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向村民公告。根据条例内容,只对在公路局有备案和编号字母X的乡道做了明确规定,对连接自然村和自然村之间的村道仅建议乡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规则,并向村民公告。对村内街巷则没做规定。

2,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第二条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定义: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的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而在我宅基地边上的道路是连接村小组与小组的内部街巷,不属于条例定义的村道,因此该条例不适用于我宅基地的情况,镇政府据此条例不审批无法律依据。

3, 根据《邵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在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高速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在机场周边建房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和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农村内部街巷未做规定。

4,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原则是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本人也没有其他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属于因城市道路建设用地拆迁,重新改建,于情与理,镇政府都应体谅老百姓的疾苦,尽快给予办理审批。

东城快线建设之前的老房子,2017年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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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因房子拆除没有地方住建的铁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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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很热,冬天很冷,老人家在里面住了五年,希望政府审批下来宅基地建一个房子,现在镇政府也拖了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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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铁棚子已经漏水,还住了两个老人家,政府也不管,希望建房子也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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