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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追究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紫冢镇后张稳村集体土地违法确权人员法律责任的申请书

投诉时间:2022-04-01

事发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

涉及单位:南宫市纪委 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请求追究违法确权人员法律责任的申请书

申请人:杨清华,男,汉,1959年9月28日,住所地:河北省南宫市紫冢镇后张稳村255号,联系电话:13701264233

申请事项及诉求:

1.对南宫市紫冢镇后张稳村集体耕地被违法登记至非集体成员王朝仲名下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紫冢镇纪委工作人员张巧灵、高爽渎职、玩忽职守、包庇违法确权行为致使违法事实长期未纠正的法律责任。

2.责令南宫市农业农村局按照2021年6月28日《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紫冢镇后张稳杨清华、前张稳王朝仲土地确权问题解决情况的说明》中所述事项,及时办理相应的纠错和确权材料。

事实与理由:

2017年,在南宫市紫冢镇耕地确权登记时,申请人得知,归属于后张稳村的部分集体耕地居然被违法列入到了前张稳村的土地范围内,上述土地已经被违法确权登记至前张稳村村民王朝仲名下,该确权的过程没有基本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确权工作人员典型的违法、违纪操作。后,申请人多次反映及诉讼后,2021年6月28日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紫冢镇后张稳杨清华、前张稳王朝仲土地确权问题解决情况的说明》。然而时至今日,说明中所述的确权手续及纠错的手续仍然没有任何结果。对于这些情况,申请人认为,对土地确权登记中已经出现的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关办事人员不顾基本事实,乱作为、乱审批,滥用职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承办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特别是紫冢镇纪委工作人员张巧灵、高爽渎职、玩忽职守、包庇违法确权行为致使违法事实长期未得到纠正,2019年期间申请人就开始举报违法确权问题,知道今天事情还没有得到解决。

就上述问题及诉求,请求就调查处理情况给予申请人书面回复。

附件:1.2021年6月28日《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紫冢镇后张稳杨清华、前张稳王朝仲土地确权问题解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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