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OST娱乐公司拖欠薪资及违约侵权事实
投诉时间:2021-11-29
事发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涉及单位:OST传媒
1.OST成都星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OST星娱)于2019年10月25日因我在朋友圈晒的周星榜排名找我跳槽其公司,做为其公司艺人,拍视频,按照公司的要求立人设,并按照公司人设经营自己,并且OST星娱在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工作要求以及让我垫付的工作成本。从2019年11月18日加入OST星娱抖音平台的系统,至2021年被OST传媒旗下,及OST成都新易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控股的OST成都嘿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OST嘿范)于9月25日踢出B站公会系统,在此前后,其委托我2017年中国电信博物馆基站的KOL活动经纪助理及疑似B站官方的公会部门负责人联系我协商,并且要求我说具体数字,我按照在OST的遭遇和OST给我过的合同提及的违约金及侵权赔偿费用明细列了表格清单,并且文字强调说明数字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得到OST所有涉案员工及法务的道歉,对我的道歉,对我家人的道歉,对我的粉丝的道歉,然9月26日,OST就已经以侵犯名誉权在互联网法院起诉了我;
2.我与2021年8月25日发现OST星娱以及OST嘿范涉嫌逃税,遂拖累家人遭其法务和OST工作人员的电话骚扰、律师函警告、B站知乎等网络平台的网曝、诽谤及诬告,其法务声称要会让我付出代价,承担巨额赔偿。
3.OST星娱和OST嘿范都是成都的公司,但是,为OST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收到签约费,也从未收到过一分钱工资,更从未收到过OST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我正面维权后,OST嘿范法务用OST星娱在没有被授权被委托的情况下,出具了一张OST星娱全员艺人涉嫌逃税的凭证,并且并非是成都的纳税部门开具的,而是湖南岳阳的公司开具的。此公司和艺人和OST嘿范并未签署任何条款,甚至不曾口头约定任何委托。
4.为OST传媒旗下即OST星娱和OST嘿范工作的两年多期间,所有工作成本、工作开销都是我个人垫付的,OST传媒拖欠我费用的两年多里,害死了我的狗狗“娜娜”、兔子“罗罗”和猫“咖喱”三条命,都因OST拖欠费用导致我没有给予到他们更好的治疗而去世。
5.从2019年入职前后开始为OST垫付成本导致我于2021年2月-3月份开始正式负债,2021年5月,OST星娱安排我到OST嘿范继续从事艺人工作(拍摄视频、录歌唱歌、拍照等),并且安排直播的运营负责除了艺人工作外的直播演出工作,5月份准备和布置包括调整场地设备等,6月份开始直播,7月份流水翻了十倍,8月份发现拖欠和涉嫌逃税的凭证证据,9月份被OST起诉,10月份收到OST嘿范和B站联合发的独家合作邀约,总年薪费用180万元,并且,在OST星娱和OST嘿范拖欠两年多费用后,不但不补签符合事实工作的劳动合同,更是把我写成了丙方,这是不合理不平等的。
6.我不愿意无止尽的被OST传媒白用及剥削,我希望OST传媒可以通过公开的方式以官方名义公开跟我道歉、对我负责,并且支付拖欠两年多的工资、签约费、工作成本、违约金、赔偿金及补偿金。
7.我所有的钱已经被OST骗干净了,所以无法缴纳起诉受理费用、诉讼标的费用
8.OST成都星娱时代在案发后,不但不积极沟通处理,更恶意制造伪证,更在互联网上网暴我和的家人,我要求OST承担所有因OST的行为及带给我的伤害造成所有损失。
9.在OST正面承担责任以及支付拖欠费用还有OST官方及所有涉案工作人员及法务公开道歉之前,我会保留且不限于继续追究OST传媒的所有的责任及所有依据真实的纪实。
10.法律是道德的底限,OST传媒、OST娱乐、OST公会签约艺人几万个,每天开播的主播几千个,疑似关系几百家,但是OST星娱据天眼查和企查查显示,公司参保人数是128个,OST嘿范是OST公会专门负责B站的公司,虽然其公会在B站没有什么好的排名,但是旗下艺人无数,但据天眼查和企查查显示OST嘿范依法纳税参保人员只有80个。
11.我希望四川文化局、旅游局、网信部、税务局、税务稽查局、劳动局等所有相关的国家部门及相关机构可以依法对OST进行调查并且协助我追讨OST拖欠我的所有费用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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